近日,昌宁县西山林场工会组织干部职工全文学习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,并在林区及周边切实开展以该法为主的法律法规、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活动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作为环境保护领域的基础性法律,对促进生态文明建设、开创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具有深远意义,体现了今后一段时期环保工作的实际需要,是现阶段最有力度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,将为改善环境质量、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。西山林场作为基层林业职能部门,肩负着保护森林资源、建设生态文明的历史使命,为此工会于近日组织学习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,明确了该法的重大历史意义,提高了职工对环境保护重要性、必要性的认识,要求干部职工把握核心规定条款,将该法自觉融入工作职责,带头遵守环保法规,切实增强责任感、使命感和紧迫感。同时,该工会组织干部职工到林区及周边地区开展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为主的法律法规宣传,以实际行动巩固干群共促生态文明建设格局。